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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7-06576 | |
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发〔2017〕103号 | 发文时间:2017-12-01 |
发文机关:bt365备用网址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bt365备用网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子县地方公益林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林业 | 发布日期:2017-12-01 |
bt365备用网址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子县地方公益林补偿基金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长子县地方公益林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bt365备用网址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
长子县地方公益林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县地方公益林补偿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全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公益林补偿基金是指县财政列入年度预算,用于地方公益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资金。
第三条 地方公益林补偿基金的补偿范围为县政府核定的县级公益林林地。
第四条 地方公益林补偿资金15元/亩·年。其中:7元用于林权权利人的经济补偿;6元用于乡(镇)政府组织实施的统一管护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补助;2元用于小型管护设施建设、维护及一线管护设备的购置、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支出。
第五条 公益林的管护参照国家级公益林的管理办法管理,即统一管护与设施管护相合,实行合同制管理。每年12月20日前县政府和各乡镇签订下一年度管护责任书,明确各乡镇的管护责任和任务;每年12月31日前各乡镇和管护人员签订下一年度管护合同,明确管护人员的管护责任和范围;各村要和林权权利人签订管护合同,明确林权权利人的管护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 林权权利人的经济补偿发放,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乡镇负责监督。
第七条 统一管护由乡镇组织实施,设置管护员和管理员两种岗位进行管护。
管护员由乡镇统一选聘。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选聘办法,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管护队伍。管理员从有公益林的村产生,根据工作量大小,每村可选用1-2名管理员,负责本村的公益林日常管理工作。在脱贫攻坚时期,贫困户管护员要占到一定比例。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自己的管护细则和管理办法,要设立专门的领导机构,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公益林各项工作。
第八条 设施管护由县林业局组织实施。主要包含小型管护设施的建设、维护和一线管护设备的购置等。林业局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部署好全县的管护设施建设和一线管护设备的购置等。
第九条 各乡镇及聘用的管护人员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管护义务,承担管护责任。各乡镇负责对管护人员履行的管护任务、承担的管护责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县林业局根据验收报告,对各乡镇按比例进行抽查,根据抽查结果出具检查验收报告,作为管护补助资金的兑现依据。管理员的工作由乡镇负责制定考核办法,随同管护员一并考核兑现补助资金。
第十条 公益林资金的发放兑现。
林权权利人的经济补偿,由县林业局一次性拨付给村级组织,村委会根据县政府核定的地方公益林面积,将补偿资金兑现给林权权利人,乡镇负责监督和检查验收,组织好补偿款的发放。若出现林权纠纷,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调解处理,若村委会调解不成,当事双方可走司法程序。
统一管护的补助资金由乡镇提出申请,县林业局拨付乡镇政府,乡镇根据考核验收情况,将管护补助资金兑现给管护人员和管理人员。
各乡镇要参照《本办法》制定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和补偿资金实施细则,并报县林业局存档备案。
第十一条 县财政局和林业局应及时足额拨付补偿基金,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补偿基金,不得挪用财政补偿基金,也不得用财政补偿基金抵拨、抵扣往来单位欠账。县财政局和林业局应分别建立健全财政补偿基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档案,对地方公益林补偿基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
第十二条 财政局和林业局应加强对财政补偿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本细则规定截留、挪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和程序,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进行通报。
第十三条 凡违反公益林管理规定,或因管护不善,发生森林火灾、乱砍滥伐、违规征占用林地及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不及时防治导致疫情扩散等情况,造成公益林破坏及生态功能持续下降的,县林业局应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bt365备用网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