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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7-0046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7-08-27 |
发文机关:农业委员会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重新申报2014年一县一业基地县 产业发展(调整)项目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17-08-27 |
产业发展(调整)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合作社:
根据长治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长子县2014年一县一业项目变更请示的批复》(长农函[2017]46号)文件要求,各相关企业要按照申报程序重新上报2014年一县一业产业发展(调整)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建设要与加快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杂粮产业振兴、畜牧产业翻番、设施农业、果业提质增效、中药材产业翻番、酿造产业提升等七大产业振兴相结合;二是突出重大项目的建设,集中资金办大事;三要用全局的全产业链的理念来申报项目,重点扶持影响和制约主导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
2、由县农委按照省级资金计划,指导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农委行文报市农委。
二、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要求:
1、项目实施方案原则上由农业或轻工业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
2、扶持范围及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原则上是基地县产业连片区的农民合作社或与主导产业相联系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资金原则上用于新上项目扶持,以前年度扶持过的主体和项目原则上不再扶持。
3、我县申请的省级资金总额不得超过省级资金额度60万元。
4、申报材料要求: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填写《一县一县基地县项目摘要》、《一县一业基地县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企业,务于2017年9月2日前报县农委科教计划股。
联系人:杨玫 联系电话:0355-8322322
长子县农业委员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