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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7-00464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7-06-21
发文机关审计局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审计局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17-06-21

长子县审计局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长子县审计局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

 

各股、办、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审计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环境质量,依据《审计法》、《中办国办印发开展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长治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和《长治市审计局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长审农〔2017〕19号)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充分认识,高度重视环保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开展环保审计是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重大制度安排,是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任责任的重要举措,必将对我县的环境保护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起到有力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各股、办、中心应当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坚持科学的审计理念,以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围绕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对环境保护治理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开展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              认真履行环保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一)   突出环保审计工作的重点

一是检查环保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分析政府履责绩效,促进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规范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行为;二是检查环保专项资金的征收、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揭露存在的偷漏拖欠、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分析评价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促进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检查环保相关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效果,揭示和查处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破坏环境、资产流失等问题,促进加强资源环境管理,维护国家资源环境安全。四是要紧密结合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开展审计,一方面要揭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影响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风险隐患;另一方面要界定责任、强化问责,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   创新环保审计工作方法

一是要持续开展环保审计工作,每年至少安排一个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认真组织,突出重点,审深审透,审出成效;二是要逐步扩大环保审计领域,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逐步将审计范围从土地资源和水环境审计扩展到森林资源、矿产资源、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和生物多样性等领域。三是要全面实现环保审计多元化,各有关股室在开展财政、投资、企业、金融和经济责任等项目审计时,应当将环保内容纳入审计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   加强审计整改落实监督检查

各有关股室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检查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决定、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等情况,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逾期仍不执行审计决定,要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严肃追责。

三、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环保工作监督责任

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履行环保监督职责领导组,搞好组织协调,年度项目计划,细化分工,落实相关责任,统筹安排本区域的环保审计工作。

长子县环保审计领导组

组  长:霍世昌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伟杰   副局长

副组长:田邵峰   副局长

副组长:张培立   纪检组长

副组长:胡巨英   总审计师

副组长:李雪平   挂职副局长

成  员:崔秀珍  李海燕  史芳  韩丽霞  李玉娥  谢秀珍

       张文亮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郭晓军

 

 

 

 

                             长子县审计局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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